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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建设项目消防竣工验收检测

更新时间:2026-09-28 14:44:43点击次数:410次

我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面积49787.24㎡,已到竣工验收阶段,按照住建部门验收要求,拟对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消防竣工验收检测,符合条件的服务方可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北院区报名。

一、采购要求

1.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服务项目最高限价34851.06元,单价最高限价0.7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件处理。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费、交通费、保险费、人工费、税费等伴随服务的一切费用。

3.实施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保定医院北院区。

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二、项目检测内容及服务要求

1.检测内容:按照规范要求,对综合楼项目所涉及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消防竣工检测工作。须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事故广播及通讯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水炮系统、消防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等所有涉及消防的设施的检测工作。配合完成消防竣工专项验收。

2.投标方提供的检测服务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规范的要求。(注:如有新的国家和行业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平台填报:成交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将相应检测报告编辑成册后将电子版上传到该平台上,并将纸质版交予院方留存。

4.成交人须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中载明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公示成功截图,类型应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备案企业

3.具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查询打印页

4.业务员个人授权及业务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项目实施服务方案

6.报价单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16时

报名递交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恒祥北大街3399号(儿童医院北院区)行政楼10楼1002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312—3377788

(编辑:保定市儿童医院采购科)